关于征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通知


  • 作者:李秀 发表于:2015年09月06日14:11 阅读次数:34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学生创业项目落地,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决定面向全校征集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驻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选拔可以为11支创业团队提供场地支持,申请入驻的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应是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基地内孵化时间为一年;

(二)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行性及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学生创业项目与专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相结合,鼓励高科技成果转化型、互联网+产业型等创业项目入驻;

(三)创业项目关键技术(如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等)产权清晰;

(四)创业团队应自愿接受实践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五)实施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项目评审及入驻程序

(一)项目申请:创业团队需在9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实践部;

(二)项目受理: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项目申请受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三)项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形式,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团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署协议:创业团队与学校签订《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入驻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五)正式入驻:创业团队正式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三、入驻团队的优惠政策及服务

(一)合同期内实践基地为每个入驻团队提供15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地,配备基本的办公家具。合同期满,该办公场地和家具无偿归还实践基地;

(二)提供政策咨询、注册咨询等服务,实行创业导师制,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三)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进行项目路演,联系对接创业投资;

(四)协助落实政府部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相关工商、财税优惠政策。

四、申请入驻须提交的材料

创业团队或个人向就业中心创新创业实践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

(二)创业计划书;

(三)公司章程、创业团队出资证明(如有需提供);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创办企业);

(五)专利证书或可以证明企业科技含量的相关文件(如有需提供);

(六)《创业实践基地入驻项目信息汇总表》(学院填写)。

五、团队退出

已入驻创业团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当退出创业基地:

(一)《入驻合同》合同期满的;

(二)《入驻合同》合同期内,入驻团队的主要负责人主动申请退出的;

(三)入驻创业团队未实际进行创业运作或从事与创业无关活动的;

(四)将创业基地的办公场地转租他方的;

(五)严重或屡次(三次以上)违反创业实践基地有关管理规定的;

(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不适宜在创业基地开展创业活动的;

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应当退出创业基地的创业团队发出《退出通知书》,退出团队应在接到《退出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清理场地并撤出办公设备,逾期不办理退出手续的,学校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强制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开展创业项目入驻选拔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请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将各团队申请材料交至友谊校区党政办公楼B区122创新创业实践部,或长安校区翱翔活动中心一楼就业办公大厅,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7353914@qq.com 

(三)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曹力文,韩冬  联系电话:88460778。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

2.《西北工业大学创业实践基地入驻项目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5年9月1日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doc

附件2:西北工业大学创业实践基地入驻项目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