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应届毕业生 西安市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林木 发表于:2023年05月30日14:50 阅读次数:4214

关于开展2023年应届毕业生

西安市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各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 (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前可通过高校人才分类评价端口,由学校统一为毕业生申报,认定申报通过后,可获得“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后期持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确认证书及双证,可享受西安市人才配套相关政策。

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人员范围

1.毕业后有意愿在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含已签约西安市就业单位或暂未落实就业且有意在西安就业的毕业生)。

2.2023届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也可参加本次集中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2023年直通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申报”的原则。申请材料由各学院整理审核后,报送学校就业中心。

(二)人才分类评价所需材料及报送要求如下: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

学生本人填写后,扫描或拍照生成jpg或pn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名:学号+姓名+申请表),申请表中照片为一寸免冠证件照。

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电子版(Excel版)(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就业中心汇总版)

3.学生电子免冠照片(不超过500K) (文件名:学号+姓名)


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附件2 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xls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工作的宣传及申请材料整理与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及时申请,所交材真实有效。

2.6月15日前,请各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填写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图片版)、《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附件2汇总版)、学生电子免冠照片等三个材料按要求格式打包发至就业中心邮箱job@nwpu.edu.cn(邮件主题:2023人才认定+XX学院)。

注:各学院整理电子材料时,请务必按照文件命名要求审核。就业中心邮箱不接收个人报名材料!

校内咨询:就业中心 张老师 88492274、88430695

五、提示

1)我校毕业生申报人才类别

博士生:申报“地区优秀人才”,评价依据: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硕士生:申报“地区优秀人才”,评价依据: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西北工业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

本科生:申报“实用储备人才,评价依据:学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2)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需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查询方式: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单位服务“项进入”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管理系统”,在评价确认信息查询处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打印方式: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个人服务“项,搜索“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下载”进行登录及下载打印。

六、其他

1.毕业生在校时,可通过学校集中申报;毕业后,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认定。

2. 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成功后,毕业生可在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人社局的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享受西安市住房补贴及其他购房、住房相关政策。

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