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硕士毕业生春季派遣有关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表于:2015年03月04日17:30 阅读次数:4720

 

我校将于3月底到陕西省教育厅进行2015届硕士毕业生春季集中派遣。派遣数据将于3月24日(星期二)9点冻结,为全面做好本次春季派遣工作,现将有关政策及近期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相应时间节点遵照执行。

一、  毕业生派遣工作

   1. 毕业生核对信息

毕业生应于3月24日前,登陆签约平台核对本人信息:“政治面貌”、“奖惩信息”“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报到证抬头”、“ 报到地址 ”等,并预览报到证 (升学学生无报到证),如有问题请于3月24日9点前到就业中心进行核对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2.春季派遣数据冻结时间

3月24日9点,就业中心将从签约平台下载状态为“签约成功”的就业数据,并以此为依据编制2015届硕士毕业生春季派遣计划,在此时间节点后“签约成功”的学生将列入缓分,安排在暑期派遣(6月中下旬)。

3.缓分申请及办理规定

缓分的学生将统一安排在暑期(6月中下旬)集中派遣。缓分分四类情况:①推迟答辩; ②未就业; ③3月24日9点后“签约成功”的学生,以上三种情况学生将自动列入缓分,不需办理缓分手续;④已签约成功的学生,可凭单位出具的要求6月份后入职报到的书面材料(含公章)及《西北工业大学硕士毕业生缓分申请表》,于3月24日前到就业中心申请办理缓分。正常答辩并签约成功学生如无单位同意函,则均需正常参加春季派遣。

4. 北京、上海单位暂不能解决户口的学生

此类学生需正常参加春季派遣,户档可申请暂留学校,户档暂留期为一年,一年内须自行办理后续转出手续。学生下载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毕业生户档暂时留校申请表》,教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于3月24日前交就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自费出国与公派出国

自费出国:已获取国外、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的毕业生应在签约平台内选择“出国、出境”提交,填写《西北工业大学毕业生自费出国(出境)留学派遣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签章后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于3月24日前交就业中心,学校将按照《派回原籍各省区指定单位目录(名单)》将学生户档派回各省区。  

②公派出国:已获取国家公派出国资格学生应在签约平台内选择“出国、出境”提交,并将国外、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函(复印件)、《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派遣申请表》及《西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保留户口和档案协议书》一式两份于3月24日前交就业中心办理。

二、学院确认2015届硕士毕业生春季派遣名单

3月24日,请各学院教导员到友谊校区就业中心确认春季派遣名单,届时请携带以下材料:①本学院参加春季派遣的学生名单;②缓分材料;③北京、上海单位就业学生的户档暂留材料;④自费、公派出国材料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对于定向、委培生原则上不再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学生毕业后直接回本单位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方式寄回工作单位。如本单位确需报到证方可办理相关工作手续,请学生本人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函(模板见附件1),并于3月24日前交至就业中心申请办理。

2.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及档案寄发工作见后续通知。

3.联系人、电话及办公地点:谢丹、李秀、张晶, 88494728、88430695,友谊校区研究生东馆106室 、长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

 

  附:《证明函》模板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3月4日

 

 

 

 

证 明 函

 

西北工业大学:

     兹证明你校2015年               学院硕士毕业生              (学号:          ) 为我单位正式职工, 请协助该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便于该生办理后续工作手续,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    

     单位所在地:       省       市

       

 

                                    单位名称:(请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