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
- 作者:常晓辉 发表于:2015年03月27日10:53 阅读次数:3836
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
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是由青岛融道投资有限公司与青岛易天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鼓励大学生依托科技自主创新、自主创业,培育技术创新人才, 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专项资金。
一、投资对象
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2、原则上必须完成学业,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以及青岛市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
4、无不良信用和在校违纪记录;
二、申请流程
基金对大学生提交的创业申请实施常年受理、定期审批。
1、项目申请
在投资基金投资对象范围内的青岛大学生申请人均可以到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办公室(以下称基金会)现场领取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表提交创业申请。
基金会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35号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1233室,邮政编码:266000,联系电话:0532-80686177,传真:80686177,邮箱:qingdaoaimeng@163.com,联系人:王俊杰。
2、项目受理
基金会将对申请人书面提交的项目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项目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界定项目申请人资格,把握申请项目的科技导向,对合格的项目申请予以受理。一经发现项目申请信息不准确、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其它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现象,基金会有权直接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
3、项目评审
基金会对已受理项目组织集中评审,集中评审每月两次,通常安排在每月的第二和第四个周。集中评审以面试方式举行。
4、资金拨付
基金会对已经完成审批,并具备基金申请资质,符合《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的申请人或者单位,将给予5000-50000不等的创业资金支持。
5、项目管理
基金会作为创业企业出资人对创业项目实施投资管理。管理公司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制度、企业业务运行和财务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对创业企业给与指导和支持,详细项目管理办法将按照《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申请材料
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的大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书》
申请人按填写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按通用项目报告的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该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青岛“爱梦”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书》一致。
(3)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申请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已经经营一定时间的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③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④拟新设立企业的个人需提交在校期间学费已缴清的相关证明文件。
⑤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⑥个人的品行证明及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书
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基金会将不再受理该大学生的申请。